文/河馬

一篇〈美女警官扮社工 誘鴛鴦毒販出籠〉的新聞引起譁然,社工界一夕之間沸騰,到底高雄刑大知不知道自己幹了甚麼好事?為什麼會讓整個社工界為之憤怒?

● 信任關係與非自願性案主

身為社會工作者,與受助者建立信任關係是一種專業技巧、是一種技術,更是一種提供服務的基礎。社會底層存在許多需要被幫助的弱勢民眾,而這些民眾不一定是自願被服務。試想,一個吸安的母親與在外辛苦賺錢養家的父親,高風險社工關心的是孩子有沒有受到適當與安全的照顧,孩子的生命與身體是我們的所關注的,而警察假扮社工的新聞一出,影響的不只是一個個案,更是整個社會弱勢民眾對於社會工作者的信任關係徹底崩解,未來社會弱勢民眾如何看待社工?如何相信社工?吸安的媽媽還會讓社工進家門關心、訪視案童嗎?會不會有更多的孩子受到虐待、受到不當照顧?這樣的信任崩解,影響著未來台灣可能形成的社會現象與議題,並形成更多的黑數。

● 可以扮廟公、扮里長伯、扮水電工,就是不該扮社工

為什麼社工界會憤怒?因為關係建立是一種專業,而高雄刑大這次的事件就是把社會工作的專業拿來玩弄,把別人的專業工具拿來踐踏,就像有人假冒警察拿著玩具槍去逮捕人一樣。社會工作者面對非自願性案主,用盡全身力氣、使盡渾身解數才可能見上孩子、受助者一面,因為有太多隱藏在社會黑暗面與角落的民眾是無法自己申冤、求助的,就像是受暴的婦女或兒童,而這是一種被隱藏的需求。

社會並不會因為警察扮演水電工而不信任水電工,因為家裡水電壞了還是會找師父來修;民眾不會去排斥廟公、里長伯來家裡坐,因為有事要找人,還是會找。但是這些是需要、想要,是求助者主動且有能力的狀況,社會工作者的存在,就是要找出潛藏在光明面下的陰暗面,那些無法自助、求助的被動需求。當警察用這樣的方式辦案並大肆宣傳,無法求助的對象們,這樣的需求將永遠被埋藏在黑暗底下,因為他們再也不知道進門來的是帶走他們的魔鬼,還是天使。

● 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

不是說社工不協助辦案,而是如同警察有刑事訴訟法、職權行使法等法律規範,社會工作者也有其專業倫理守則,當案主家庭情形到達一定違法程度時,社會工作者應採取必要之司法措施,如通報警方。過往警方與社政單位都是聯手處理案家,雖然保護性個案的網絡並不一定那麼建全,但是各分局至少都還是有家防官與社工相互合作,一同處理保護性個案,這次高雄刑大為了搶績效媒體曝光,著實打了夥伴們一巴掌、像是甩開過往攜手服務的歷程,以後各縣市社政與警政開聯繫會報時,是要怎麼開下去!?今天高雄用這種方式打臉社政單位,對於長期本就像小媳婦一般的社政單位,更是一種傷害!簡單來說,錯事做就做了,也不用這樣拿來說嘴,畢竟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

● 社政是預防,不要凡事都要警政出手

台灣長期重視經濟、追求經濟成長,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只有在選舉時被拿來當做牛肉、政見的支票(還不一定能兌現),這次的事件凸顯台灣民眾與其他單位對於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的不重視與錯誤認知。其實社會福利政策是一種預防,以兒童保護為例,現在兒保做的好,對於未來的國家社會負擔會具體減少,至少監獄裡人會少一點,未來社會成本會低一些。警政與法律是道德標準與社會規範的最底限,不可踰越與挑戰,若台灣社會能夠不再短視近利,各單位能相互尊重與合作,是不是能在前端預防先做好,而不是凡事都要到法律制裁。

總而言之,有些事是不對的,如果不小心做了就不要說,不然只是踐踏彼此的互動與努力,請相互尊重,大頭該道歉就道歉、該下台就下台。而社政不要再當小媳婦,該硬起來就硬起來。總之,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般的隊友。

(作者為社會工作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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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獨立評論授權刊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blogs/society-watch/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般的隊友-104002562.htmlLV LV包包 LV皮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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